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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2 第二十二章 交易
- 23 第二十三章 舆论控制
- 24 第二十四章 正当防卫
- 25 第二十五章 我只是报复
- 26 第二十六章 无罪辩护
- 27 第二十七章 生意伙伴
- 28 第二十八章 目击证人
- 29 第二十九章 她的嫂子
- 30 第三十章 你儿子还活着
- 31 第三十一章 只能杀了他
- 32 第三十二章 正当防卫
- 33 第三十三章 等你出来
- 34 第三十四章 出狱
- 35 第三十五章 家的温暖
- 36 第三十六章 找上门
- 37 第三十七章 那是你亲姐姐
- 38 第三十八章 谁比较可怜
- 39 第三十九章 是你害了她
- 40 第四十章 告他
- 41 第四十一章 出差拜访
- 42 第四十二章 她的母亲
- 43 第四十三章 那些过往
- 44 第四十四章 认做义女
- 45 第四十五章 点赞狂魔
- 46 第四十六章 质问
- 47 第四十七章 她就是我女儿
- 48 第四十八章 你最重要
- 49 第四十九章 时光如漏
- 50 第五十章 求婚
- 51 第五十一章 初见
- 52 第五十二章 取消婚约
- 53 第五十三章 她要辞职
- 54 第五十四章 一场交易
- 55 第五十五章 我爱你(大结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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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正当防卫
第三十二章 正当防卫
第三十二章正当防卫
工作人员原本就期待的目光,个个瞪大。一直被有晴所忽略的事情,她现在终于是肯说出来了。
小警察握着笔的手一紧:“你是说,虽然你没有精神失常,但是死者刚刚把你儿子摔在地上之后,又企图对你实施强暴?”
之前有晴一心求死刑,所有的细节她都不肯说,只说自己杀了人,让判死刑。
有晴是罪犯,可罪犯也是受害者,不管是局里的人还是外面的公众,都想帮助她,但她什么也不肯为自己辩解。
现在舆论风向越来越大,局里也想这个案子可以有个交代,不是怕舆论,他们也痛恨人贩子,每年接到的失踪儿童报案太多太多,真正能找回来的屈指可数。
不是没有想办法去寻找,是真的太难了。
如果能够通过这次公众舆论的力量,推动司法进步,震慑拐卖儿童的犯罪群体,那么意义重大。
有晴轻轻点头,咬了咬干涩脱皮的唇:“我可以喝杯水吗?”
老警察一把拍在小警察的背上,“赶紧去!”
小警察“诶”了一声,跳起来就跑去倒水,他激动的想着这是个大案子!至少整个社会舆论都是站在叶繁星这边的。
虽然网民都在骂政府,说政府养的人贩子,杀不得。
他们警察也知道,不能怪网民,谁都气愤,所以大家心里都憋着一口气,希望这个案子,可以有翻盘的机会。
那么多人想要翻盘,偏偏受害人不想翻,所有的笔录证据都是不利的。
引导她说自己当时精神受到刺激,她否认,不,她正常的!引导他说是在死者举起孩子的时候她杀的人,她否认,不,是摔死后她杀的,是报复!
这叫人怎么打官司!没得打!
虽然有了那段录音,可是证人不愿意露面,这场官司仍旧是不容易。现在有晴肯自己说出来,那就最好不过了。
有晴喝了口水,“他之所以会抢走我的儿子举起来摔死,是因为他想要在砍掉我们母子手脚前强暴我,我抱着儿子不肯,他伸手过来我就咬他,他很气愤,就抓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,后来我儿子哭得太厉害,他烦了,一把就抢过去举起来,我吓懵了,知道惹不起他,我就跪在地上求他,求他放了我的儿子,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……”
她端着热水,可是指尖冰凉,她的肩膀不断抖动,像是在害怕,“我那么求他都没有用,他一直骂我儿子,说他嚎丧,一下子把孩子砸到地上!”
有晴抖得更厉害,彷如冰天雪地里她赤着脚,她躲不开刺骨钻心的寒意,只能熬着往前走。
“孩子不闹了,他就来对付我……”
笔录和电脑录入还有录音设备同时开启,老警察又让小警察把之前对有晴的审讯内容找出来查看。那时的有晴,每一次都会情景再现的饰演死者生前种种暴行。
在那些画面之中,都有着能够反应出施暴者当时有试图强暴的举动。只是,当时的有晴表现得太过生动,大家的情绪总是被下意识带入其中,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些。
律师激动得说话的语调都变得有些压沉,“石小姐,你听我讲!你这是正当防卫!正当防卫知道吗?”
有晴看着律师,“可是……”
“死者对你实施侵害的过程中,你杀了他!你是正当防卫,你是为了保护自己!”律师看着她,语气激动:“是,你是在他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之后,还在伤害他的尸体。但是就算侮辱尸体罪成立,也就是三年以内而已!叶小姐,你情况特殊,你是因为他先伤害了你的儿子,刺激到你作为母亲的底线,所以你当时的举动不属于故意!我都会想办法给你打减刑的官司!石小姐,孩子需要你!需要你知道吗?”
有晴紧紧抿着嘴,不断的点头,她知道,孩子需要她,所以她不再一心求死,什么都说了。她也想早点出去,早点去见她的儿子,去陪着他。
工作人员原本就期待的目光,个个瞪大。一直被有晴所忽略的事情,她现在终于是肯说出来了。
小警察握着笔的手一紧:“你是说,虽然你没有精神失常,但是死者刚刚把你儿子摔在地上之后,又企图对你实施强暴?”
之前有晴一心求死刑,所有的细节她都不肯说,只说自己杀了人,让判死刑。
有晴是罪犯,可罪犯也是受害者,不管是局里的人还是外面的公众,都想帮助她,但她什么也不肯为自己辩解。
现在舆论风向越来越大,局里也想这个案子可以有个交代,不是怕舆论,他们也痛恨人贩子,每年接到的失踪儿童报案太多太多,真正能找回来的屈指可数。
不是没有想办法去寻找,是真的太难了。
如果能够通过这次公众舆论的力量,推动司法进步,震慑拐卖儿童的犯罪群体,那么意义重大。
有晴轻轻点头,咬了咬干涩脱皮的唇:“我可以喝杯水吗?”
老警察一把拍在小警察的背上,“赶紧去!”
小警察“诶”了一声,跳起来就跑去倒水,他激动的想着这是个大案子!至少整个社会舆论都是站在叶繁星这边的。
虽然网民都在骂政府,说政府养的人贩子,杀不得。
他们警察也知道,不能怪网民,谁都气愤,所以大家心里都憋着一口气,希望这个案子,可以有翻盘的机会。
那么多人想要翻盘,偏偏受害人不想翻,所有的笔录证据都是不利的。
引导她说自己当时精神受到刺激,她否认,不,她正常的!引导他说是在死者举起孩子的时候她杀的人,她否认,不,是摔死后她杀的,是报复!
这叫人怎么打官司!没得打!
虽然有了那段录音,可是证人不愿意露面,这场官司仍旧是不容易。现在有晴肯自己说出来,那就最好不过了。
有晴喝了口水,“他之所以会抢走我的儿子举起来摔死,是因为他想要在砍掉我们母子手脚前强暴我,我抱着儿子不肯,他伸手过来我就咬他,他很气愤,就抓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,后来我儿子哭得太厉害,他烦了,一把就抢过去举起来,我吓懵了,知道惹不起他,我就跪在地上求他,求他放了我的儿子,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……”
她端着热水,可是指尖冰凉,她的肩膀不断抖动,像是在害怕,“我那么求他都没有用,他一直骂我儿子,说他嚎丧,一下子把孩子砸到地上!”
有晴抖得更厉害,彷如冰天雪地里她赤着脚,她躲不开刺骨钻心的寒意,只能熬着往前走。
“孩子不闹了,他就来对付我……”
笔录和电脑录入还有录音设备同时开启,老警察又让小警察把之前对有晴的审讯内容找出来查看。那时的有晴,每一次都会情景再现的饰演死者生前种种暴行。
在那些画面之中,都有着能够反应出施暴者当时有试图强暴的举动。只是,当时的有晴表现得太过生动,大家的情绪总是被下意识带入其中,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些。
律师激动得说话的语调都变得有些压沉,“石小姐,你听我讲!你这是正当防卫!正当防卫知道吗?”
有晴看着律师,“可是……”
“死者对你实施侵害的过程中,你杀了他!你是正当防卫,你是为了保护自己!”律师看着她,语气激动:“是,你是在他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之后,还在伤害他的尸体。但是就算侮辱尸体罪成立,也就是三年以内而已!叶小姐,你情况特殊,你是因为他先伤害了你的儿子,刺激到你作为母亲的底线,所以你当时的举动不属于故意!我都会想办法给你打减刑的官司!石小姐,孩子需要你!需要你知道吗?”
有晴紧紧抿着嘴,不断的点头,她知道,孩子需要她,所以她不再一心求死,什么都说了。她也想早点出去,早点去见她的儿子,去陪着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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